【服务900】精神病患者能否入住养老院?市养老服务协会:需通过身心评估
长期以来,精神障碍患者群体的养老难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又有网民在民政部官网咨询“精神病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相关问题,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在答复中再次重申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那么,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想要入住我市养老机构的长者们又应该符合哪些要求?一起来看看。
近日,“梅江区2024年度养老护理员业务技能培训班——院长管理培训班”在市养老服务协会办公区域一楼的电子教学室内火热开展。据介绍,本次培训由梅江区民政局主办,以“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由省内相关专家为到场的基层一线及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讲解养老行业涉及的各类相关知识。
【梅江区福安康养老院院长 许永康:我觉得受益很大,主要是讲到我们院长要怎么来去管好我们养老院所有护理人员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服务、团队建设还有企业文化,非常好,非常专业。】
据了解,目前我市养老服务行业正大力推进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越来越多老年人及家属想要了解并入住养老机构。因此,如何才能准许入住养老机构的相关门槛也一直备受关注。
【梅县区颐福善养老院院长 王妙燕:我们接收老人的话,一个就是要求无精神病,还有一个要求无传染病,这都是基本条件。】
可以说,作为老龄化人口中的特殊群体,老年精神障碍患者的养老难也一直受到各地有关部门的重视。民政部官网显示有网民留言称,“请问患有精神病的特困人员或低保人员能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或民办养老机构吗?如果不能入住,请问有没有文件支持?”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在答复时表示,该类情况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梅州市养老服务协会秘书长 罗敏: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章第20条,应当依照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一方面,养老机构医疗条件有限,可能不具备治疗或护理精神患者的能力。另一方面,精神患者入住养老机构可能会给其他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适当照顾。】
市养老服务协会秘书长罗敏告诉记者,《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已明确规定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梅江区福安康养老院院长 许永康:每一位长者来到我们养老院我们都是首先要评估,评估了觉得可以就会有进一步的试住,试住是七天,都会有这个适应期。一般就评估老人的自理能力或者认知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评估,如果一般的老人评估到认知等各方面可以按照标准来定制价格。】
【梅州市养老服务协会秘书长 罗敏:特别是注意对老年人的精神状态的评估,及时将发现的老年精神病人送符合康复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治疗康复。】
记者:杨晶晶 黄光汾
编辑:管慧文
审核:杨锦龙